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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设工程造价的全过程管理
作者:佚名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3-1-31 17:46:14
,对预计工程量会减少的子目报价低,获取超额利润;施工前期子目报高价,后期子目低报价,最快最大限额获得前期工程进度款以及所带来的相应利息。以上情况要求造价管理人员采用动态计价方法来分析和对应,同时,借助电子辅助评标技术对投标报价进行全面的经济技术评价,确保中标价是合理低价,避免“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现象发生。目前推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报价与合理低价中标,作为业主方应杜绝一味寻求绝对低价中标,以避免投标单位以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   2.做好合同的签订工作。应按合同内容明确协议条款,对合同中涉及费用的(如工期、价款的结算方式、违约争议处理等),都应有明确的约定。在签订的过程中,对招标文件和设计中不明确、不具体的内容,通过谈判,争取得到有利于合理低价的合同条款。同时,正确预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引起索赔的因素。对索赔要有前瞻性,以有效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此外,应争取工程保险、工程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使风险得到适当转移、有效分散和合理规避,以提高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因为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是减少工程风险损失和赔偿纠纷的有效措施。

  三、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

  施工阶段造价的控制就是要控制合同价。工程合同价的变更主要为工程变更和签证。每一个项目都或多或少有变更和签证发生,因此,控制合同价必须控制工程变更和签证。

  1.严把工程变更关。在施工过程中引起变更的原因很多,如工程设计粗糙,造成工程施工时与发包时提供的图纸不一致,市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设计规格不一致。所以,在施工过程中严把变更关。首先,造价管理人员应对多个变更方案从质量、工期、造价方面进行技术经济比较,推荐经济合理的技术措施。严防通过变更设计扩大投资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加建设内容,使工程结算造价大幅提高。在施工过程中对变更应实行“分级控制、限额签证”。

  2.严把现场签证关。对于工程签证,应建立技术经济签证制度,对工程量大或单价高的签证事项,在签证实施前要求施工方以书面报告形式通知造价管理人员,造价管理人员通过计算相关费用的增减,上报主管项目经理审核、备案;在施工方完成签证的工程内容后,造价管理人员应再对实际发生的内容、施工范围、实物工程量、签证价位进行审核确认,及时把握工程造价的变化情况,严格控制工程变更造价。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师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按图纸施工,严格控制变更洽商、材料代换、现场签证、额外用工等预算外费用的发生。对于必需的签证应做到先算账,后花钱,这样才能随时掌握项目费用的数额。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各种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和签证,以减少结算中扯皮给工程结算带来麻烦。

  此外,造价管理人员应积极促进施工单位改进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这也是有效控制施工投资的重要一面。

  四、竣工结算审核的造价管理

  工程竣工结算系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向发包单位进行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经审查核定的竣工决算是核定工程造价的依据,因此,应十分重视结算的审核把关。工程结算是项目建设的最后阶段,也是一个事后控制过程,关系到建设方、施工方巨大的经济利益,根据笔者多年来参加竣工结算审核的情况看,建安工程结算核减资金往往占送审结算资金额的8%以上,个别项目核减数达30%~50%。可见,加强竣工结算的审核把关,是控制投资的最后一道重要环节。长期以来,建筑业普遍存在工程定额执行不严、合同管理不健全等现象,造成竣工结算存在一些常见问题,诸如利用合同开口或其他漏洞高估多算;利用隐蔽工程多补签隐蔽工程量;不认真执行规定的定额,随意高套;对材料价格随意调差;等等,上述现象既与发包合同、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项工作中的疏漏乃至错误有关,也与施工单位担心工程款拖欠或顾虑结算审计太紧而有意多报有关。所以,我们在竣工结算审核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在工程竣工结算中,审核人员应坚持按合同办事,对工程外费用严格控制。对未按施工图纸要求完成的工程量及未按签证施工的项目费用一律给予扣减;对于合同条款明确包含的费用及属于施工企业风险费用的部分、未执行合同条款的违约金等一律核减。

  2.严格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工程量的审核应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对施工过程中所发生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进行审核,按规定要求计算。审核中应注意施工企业报送的结算书中项目单价及分项的正确性,并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分析。

  3.严格执行投标单价。对使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结算,投标人的综合单价是一次包死的,结算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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